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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雞排店,才知道原來一塊錢不算錢!!
2009年11月28日晚上 我嘴饞了點
逛到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2之X號店面前的協力旺攤位 決定買雞排解饞
拿著20個1元及4個5元去買價格40元的雞排
才伸出握著錢的手說要一份雞排,男老闆只冷冷帶著不屑的口吻說
『我不收一塊錢!』
他的手並沒有承接,也沒有計算,更沒有真的幫我放雞排下去炸
我以為是我聽錯,還"嗄"了一聲
『我不收一塊錢,根本一整天不能找錢給別人,沒用!』
沒有對不起,然後他繼續幫別的顧客處理...
訕訕的 "喔!"
我離開了,並決定再也不踏上這家雞排店
老闆!真是感謝您的教導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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